TC4. 影音服務通訊

促進發展創新影音加值營運服務模式,驅動台灣數位影音軟硬體產業鏈發展

宗旨

整合影音媒體的服務與通訊技術,建構內容服務整合平台,豐富特色影音頻道及內容,促進發展創新影音加值營運服務模式,驅動台灣數位影音軟硬體產業鏈發展。

任務

本技術委員會之任務規劃如下:

  • 邀請國內相關產業及廠商,組成工作組,集合各方意見,凝聚標準內容共識,並於工作組會議中對標準內容、測試案例、互通測試、場域實證等各項議題進行討論。
  • 建立一個開放性架構且符合歐洲ETSI規範、中文化內容保護與版權管理實施指引,提供國內、外影音傳播相關產業市場服務秩序機制。
  • 依據台灣5G與數位無線電視環境,進行次世代數位無線電視規格研析與實驗計畫,預計透過完成5G廣播產業發展研究報告與5G廣播白皮書,推動5G廣播行動通訊標準在地化。

組織架構

工作規劃

112年工作規劃

執行方式:

  • 技術工作月會進行工作目標擬定,提案與討論。
  • 產學研交流會議 -- 預計召開產學研交流會議,會議形式為技術分享或專題報告,針對MPEG標準廣泛徵詢意見與交流。

預計產出物及時程規劃

產出規劃 時間 備註
台灣5G廣播產業發展研究報告 2023/12/28 TC通過草案審議
視訊幀內編碼技術研究報告 2023/12/28 TC通過草案審議

國際鏈結

  • 參與5G廣播標準技術發展與活動
  • 參與歐州ECI共通平台相關標準引用與會議,加速國內新興媒體內容保護與版權管理之產業標準規範訂定
  • 持續參與MPEG視訊相關標準活動

產業效益及應用推動策略

產業效益

工業局「網路直播競賽」及「軟體採購計畫」

  • 結合標準規範:2015年迄今,工業局要求軟體採購計畫推薦之所有直播廠商,在進行各項線上影音直播時,一律配合採用「影視音內容描述(Metadata)標準」規範

 

文化部補助計畫

  • 結合標準規範:結合標準規範:2015年迄今,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音樂組及廣電組持續將Metadata明訂於各項補助契約中,廠商製作內容檔案儲存格式需符合「影視音內容描述(Metadata)標準」規範,2019至今獲補助有29家廠商,目前已獲補助廠商總計超過181家。
應用推動策略

影視音內容描述(Metadata)-電子節目表單標準:

1. 公部門採用

  • 工業局已採用影視音內容描述Metadata規範成為「網路直播競賽」及「104年第四次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-雲端服務」規範之一
  • 文化部流行音樂組及廣電組已將影視音內容描述Metadata規範明訂於補助契約中

2. 業者採用

  • 未來建議推廣至各大MSO業者、STB供應商、節目及頻道供應商等業者採用本標準

 

舉辦MPEG標準制定交流會 2 次 :

  • 預計舉辦時間:5月、11月各舉辦 1 次
  • 預計參加人數:50人
  • 預計外聘講師:5人

歷屆產出

產出規劃 時間 備註
影視音內容描述(Metadata)標準v1 2015/08/31
影視音內容描述(Metadata)標準v2 2017/06/16
影視音Open API標準 2017/05/18
影視音直播服務功能Open API標準 2018/04/03
影視音內容描述Metadata-電子節目表單標準 2018/11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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